关于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

2022-05-20 15:44:40

为科学高效应对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,保护全县广大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进一步加强全县核酸检测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1、自5月22日开始,在全县范围内每周两次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。城区每周日、周三(早6:30—11:00时,下午13:00时-15:00时)检测。各乡镇每周一、周四检测,工作时间由各乡镇按属地情况自定。

2、全体居民自觉前往各检测点(原检测点不变,就近检测),避免被赋“黄码”影响正常出行。检测前请确保手机“吉祥码”处于可用状态,在采样现场提前做好扫码准备。不使用智能手机的人员,请携带好居民身份证参加检测。

3、采样前30分钟不要吸烟、喝酒、嚼口香糖,自觉遵守现场秩序,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,采样过程中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、间隔2米以上距离有序排队,禁止随意吐痰,采样后请迅速离场,不扎堆、不闲谈,避免人员聚集。

4、正在管控期,健康码非绿码人员,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人员,有发热、干咳等异常症状人员不得进行现场采样。

5、在原三个便民核酸采样点(鑫达广场采样点、南山新村小广场采样点、长吉图广场采样点)的基础上,增加步行街采样点、怡心园广场采样点,在非全员核酸检测日(早7:30—11:00时,下午13:30时-16:00时),为重点行业人员及外来人员提供便民核酸检测服务。

6、属地、部门、单位、个人要全面落实“四方责任”,做到“不落一户、不落一人”,因漏采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严肃追责,后果严重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。




汪清县新冠肺炎疫情

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2年5月20日